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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梁案 检方涉诬陷种族歧视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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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怕谁?反诉梁案检察官涉嫌诬陷种族歧视渎职


文/天下公

220全美示威游行,揭开了21世纪美国乃至全人类民权运动历史新的一页。全球华裔学会并记住了一句英文:NO SCAPEGOAT(不做替罪羊)。


在美利坚合众国,存在一个怀有种族愤怒、种族歧视、排华偏见的检察官和陪审团,并由排除华裔的排华陪审团来裁决华裔族群普遍关注的案件,本身就是美国司法公正的奇耻大辱。检察官将陪审团变为种族歧视的工具,陪审团被种族偏见甚至种族仇恨所利用、所操控,是梁案最大的教训。梁案引发新的民权运动,对改革美国司法制度最大的实际价值,或许就在于必须改革以某一族裔为主体排除案件相关族裔参与的陪审团制度,必须改革由控辩双方在法庭划定的小圈子里挑选陪审团成员的程序,必须从法律制度上保证不能将案件相关族裔排除在陪审团之外。

梁案检察官误导排华陪审团裁定梁彼得警官五罪成立,引发了全美四十多城市声势浩大的华裔社群抗议示威。十多万人联名向白宫请愿,数十万人参与集会游行示威。火山爆发似的抗议已经证明,此案裁定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种族偏见甚至种族仇恨,背离了美国司法公正、种族平等原则,造成公开的种族矛盾,损害了美国司法的公信力。不论始作俑者如何否认、如何掩饰,全美乃至全球华裔对梁彼得警官在法庭上所遭遇的种族歧视和诬陷,都能感同身受。除了种族歧视、种族偏见或种族仇恨导致的司法不公,没有其它因素,能够迅速引发如此大规模的华裔族群抗议示威运动。解铃还须系铃人。梁案检察官涉嫌滥用检察官的地位特权,对梁彼得警官进行公开的诬陷、种族歧视,亵渎了检察官的职责,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谢罪于天下。否则,种族歧视之火势将导致种族矛盾、种族冲突蔓延,国无宁日。



一、故意开枪杀人,还是蓄意设局诬陷

众所周知,此案的基本案情是,2014年11月20日,作为新手的梁警官和另一个警察新人被派往犯罪活动猖獗的廉租房区巡逻,两人在漆黑的廉租房楼道里巡逻。梁警官由于过度紧张不慎走火,子弹击中墙壁,反弹到一个名叫Akai Gurley的非裔身上。Akai Gurley后来在医院不治身亡。

这样简单的意外事故,凭借科学、逻辑和常识,人人都能理解,纯属一偶然的悲剧。但是,此案检察官却在法庭上精心设局,不顾事实,违反科学、违反逻辑、违反常识,误导陪审团一致通过了五罪裁定。

1、当庭请陪审团验枪,误导出枪不容易走火,梁警官故意开枪和撒谎的奇谈怪论

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仅根据一般逻辑,法庭验枪,首先必须证明或确认,第一,此枪就是案发时梁彼得警官使用的那把G19型手枪,而不是同一型号的其它枪支,因为每把手枪经过使用和维修,都会略有不同;第二,此枪在案发后,没有任何机械改动,因为纽约市警局的G19手枪,很多根据警方工作需要,做过机械改动,同一枪型的手枪大有差别。第三,出具最有法律效力、最有说服力的科学统计数据权威资料报告。据媒体披露,纽约市警局此种型号的手枪,一年走火20次左右,也就是说,平均大约每个月发生一至二次走火。

如上所述,如果当庭验枪,检察官必须对以上第一、第二和第三种信息资料加以说明,否则,不但验枪的结果不足以作为法庭证据,而且分明就是检察官在设局误导陪审团,作出没有科学根据的误判。

实际上,只要拿出纽约市警局的G19手枪走火统计数据,梁彼得警官的手枪会走火,能不能走火不走火,已经不是问题,根本无须当庭由陪审团通过验枪来证明。检察官之所以精心设下验枪这个不讲科学蒙骗陪审团的局,第一,就是要误导没有枪支使用经验的陪审团成员产生不容易走火的错觉,第二就是由此错觉得出结论,梁彼得警官是故意开枪,走火误伤不是事实,而是撒谎和欺骗。


人在过于紧张的险境,容易在生理和心理方面产生不同寻常的应激反应,这是人人共有的经验和常识。梁彼得警官持枪进入漆黑的楼道巡逻,本身就冒着随时被歹徒一枪毙命的危险。任何风吹草动,哪怕是一只老鼠、一只猫、一阵风、一点点声音、下楼梯稍不留心一脚未稳,等等,都可能一紧张就扣动扳机,因为根本没有时间思考,瞬间的反应完全是本能的。这种情况,谈不上故意,手指放在扳机或没放在扳机上,都可能走火。追究那些下意识的应激反应,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要陪审团增加实感,那么,从逻辑来说,他们应该亲身到事发现场,在漆黑的楼道里,体会一下梁彼得警官当时随时可能被打黑枪的紧张。

如果要陪审团增加实感,体会梁彼得警官是否故意开枪,最好请陪审团先证明所有车祸肇事者都是故意撞车,证明足球大赛中把球踢进自家球门是故意踢球,证明战场上新兵枪走火都是故意开枪。

如果要陪审团增加实感,体会出梁彼得警官是否故意开枪,那么,请到现场,先按一般逻辑说清楚,故意开枪本为什么不对准目标,反而要一枪打到楼道墙壁上。

如果要陪审团增加实感,体会出梁彼得警官是否故意开枪,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检察官和陪审团成员站在漆黑的楼道里,每人从八楼故意向楼道墙壁打一枪,看看能不能命中七楼的目标,而且正中目标心脏。做不到,就不可以上下嘴唇一动,诬陷梁彼得警官是“故意开枪”。


如果这些都不做,只请陪审团在法庭上碰碰枪扳机,就来证明梁彼得警官是故意开枪,就得出梁彼得警官撒谎的结论,还有比这更不讲科学、更违反逻辑和常识,更能蒙骗陪审团和法官的办法吗?

2、大放见死不救、冷血、自私等毒言,对梁彼得警官进行人格诬陷和道德审判

重大事故发生后,许多部门、公司都有内部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主管,保护现场、证据,寻找直接证人,不得接受新闻采访,等等。剩下的事情,都要按主管指令处理,或交由主管和专业人员去处理。

据报道,走火之后几分钟之内,梁彼得警官最初并不知道有人受伤,在得知有人中弹后内的第一时间,即向主管做了报告。这个处理过程,对于惊魂未定、没有经验的新警官来说,几乎无可非议,与自私、冷血、渎职等指控不搭边。

首先,梁彼得警官已经向主管报告了。应当向指挥中心报告和呼叫紧急援助的,除了梁之外,还有主管、一起执勤的警察,甚至是中弹者家人。单单指控梁彼得警官没有及时报告求援,导致中弹者不治身亡,是渎职行为,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

其次,梁彼得警官不适宜挤入救援或靠近中弹者,原因至少包括,一是不清楚中弹者是或者不是歹徒。如果对方是歹徒,倒地后随时可能回手一枪,作为警察,不能不防。事后获悉,中弹者确实是前科累累的危险人物,被流弹隔一楼层击中心脏和肝脏,虽不能按迷信说成是神意,但确实极为偶然。如果不是一弹巧中心脏,不加防备靠近,是相当危险的;二是梁彼得是警官,而不是救援专业人员。如果靠近中弹者,搞不好还会被控告故意救援不当,加速中弹者死亡,杀人灭口等等。碰上此案检察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无中生有,好心也会被指控为恶意;三是要求梁彼得警官直面被自己走火击中血流不止最后挣扎的中弹者,几乎等于残忍的精神折磨。面对被打伤的猎物垂死挣扎,人还有恻隐之心,何况不幸中弹者是大活人。现场另有家人、同伴急救处理,这时候,不要说动手救人,就是要惊魂未定的梁彼得警官直面中弹者,也是相当不人道、不合情理的。

再者,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命损失,当事人可以表示同情,表示痛心,表示哀伤,表示慰问,但却不能轻易表示道歉,更不能轻易认罪。这些起码常识,与有没有同情心是不是冷血,完全是两回事。要不要承诺在经济上给死者以补偿,也是警局和保险部门的事情,与捐赠不捐赠赎罪不赎罪无关。不道歉、不认罪,就是冷血,根本扯不上。

以上指控,都不是犯罪事实,而是信口开河的诬陷、人格羞辱,是检察官利用其法庭强势地位,为误导陪审团和法官精心设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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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29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17 游客 [翁.妇.数.经] 2016-03-17 15:59
    太好了。一定要反诉。我愿意出钱
    评论16 游客 [金.秋.百.小] 2016-03-01 23:51
    它们就是歧视我们!很多事情 是不公道的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 让这个世界的人都知道 中国人 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忍耐是有限的 以为我们真的好欺负 中国人们 醒醒吧 !我们要站直了腰板 谁怕谁 为了我们的后代 为了我们中国人 一起努力吧 !我相信我们会打赢的 美国会换我们公道 !!!
    评论15 游客 [惧.执.数.子] 2016-03-01 15:40
    怎样采取行动?
    评论14 游客 [七.为.明.笔] 2016-02-29 19:45
    一定要反诉检察官
    评论13 本那比经略 2016-02-28 17:41
    原来不仅加拿大有国移,美国也挺多的啊。看来对北美社会和法律不了解的人太多了。。。:lol:
    评论12 游客 [古.秋.载.有] 2016-02-28 13:27
    这篇文章是害人的
    评论11 游客 [之.不.世.求] 2016-02-28 12:46
    精闢语言好
    评论10 NEXT 2016-02-28 11:45
    很好的电视剧素材,与本案无关。
    评论9 游客 [商.至.纳.者] 2016-02-28 11:08
    说得很有道理
    评论8 法_语 2016-02-28 10:47
    一看就是国移大作,所有的思路都是天朝的老一套。。。检察官作为公诉人的第一要务就是将被告定罪。为了达到目的,对被告的人格特质和过往经历进行攻击从而引导陪审团,这些都是检察官惯用的伎俩。如果检察官在庭上捏造事实,辩方律师可以进行反驳。检察官和辩方律师在法庭上是对等的双方。不是因为检察官吃的是皇粮就高于律师,就可以胡说八道。 控辩双方使出浑身解数,忽悠陪审团,这就是美国法庭的套路。任何一场庭审都是这么玩的,为啥姓梁的就不能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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