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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BC: 真是醉了!ICBC诬告移民诈骗车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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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说实话,作为移民初来咋到,很多人对加拿大法律条规都不熟悉,再囿于语言不流畅,相信很多移民都抱着不生事的态度在加拿大生活。不过,一对来自前南斯拉夫的移民夫妇,被车撞伤后,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而被ICBC控以3项诈骗罪名,ICBC如此办案,真让百姓不齿。近日,BC省法院责令ICBC赔偿对方超过35万元。只是耗费16年的时间才结案,加拿大,真是醉了!


根据省报报道,案中女事主Arsenovski,现年69岁,与丈夫于1999年9月由前南斯拉夫移居BC省。在2000年1月的一个晚上,她和丈夫上完英文课后,在本拿比Nelson Avenue 夹Imperial横过马路时,女事主的丈夫被一辆汽车撞到受伤,女事主也跌到受伤,不过不知道她是被车撞到还是被丈夫撞到受伤。

事发后一个星期,她们在朋友劝告下向ICBC申报。朋友当她们的翻译,当时她们不知道是向ICBC索偿,她们还以为是为了缴付救护车的收费。


女事主说,在前南斯拉夫没有类似的机制,她们当时亦不识英文。

ICBC事后向当局提交由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撰写的报告,建议控告女事主夫妇3项诈骗罪名,包括指控女事主虚报被车撞伤,以及作虚假声明。


在案件审讯的第一天,辩方律师指出案件的罪证薄弱,结果控罪撤销。

法官Susan Griffin 于本周二(3月1日)在判案时表示,ICBC和属下一名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 的上述行为“给一个弱势人士带来恐惧和感到羞耻。”


法官的判词长达80页,判词指出,ICBC和属下一名特别调查员在处理个案时就已经假设女事主有罪,他们还针对女事主是正申请难民身份的刚抵埗移民,以及正倚靠福利金过活。

最后,法官责令ICBC和特别调查员John Gould向对方赔偿超过35万元,包括7225元律师费,3万元精神赔偿费和35万元惩罚性赔偿。

不少民众也质疑ICBC的做法,到底谁在监管ICBC?案中的调查员会受到处罚吗?最后,长达16年才能了结一桩诬告诈骗案件,那位造成诬告案的调查员在这16年期间也许还领着全额工资呢。终于知道加拿大纳税人的钱都用去那里了吧!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已经有 15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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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5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5 游客 [孙.昔.纣.仁] 2016-03-02 14:37
    16年的官司,奇葩啊!! Ridiculous!!! 当年ICBC的职员都退休了吧??
    评论4 游客 [淮.何.长.七] 2016-03-02 14:35
    这35万都要我们买单啊!娘西皮!
    评论3 游客 [调.香.幽.能] 2016-03-02 14:13
    这应该不过是极端的个案。换个角度想,如果ICBC调查员对各类案子不严格把关,对任何claim的大开绿灯、照单全收,最后还不是大家涨保险?毕竟骗保的事的确时不时有发生啊
    评论2 adamontheway 2016-03-02 13:11
    评论 1 写道:
    在加拿大一定要活动够长才行。

    关键还要活得够长。icon_smile.gif
    评论1 游客 [此.教.东.思] 2016-03-02 12:13
    在加拿大一定要活动够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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