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挺好。他吊着嘴巴乱说,别人承受了伤痛,给他也来点儿。
四季豆 写道: |
按现在的标准算性骚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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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是他只是讲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听,而后这种事就一下子传开了。
还有一说是,讲给朋友听的时候明明确确点名做梦,Copy走样了后就没有梦中这个特定前提了。
问题来了,按当下的准则看,哪些有罪,罪责各担多少?
奇谭之二---反革命 不讲卫生罪
案件回顾:
B在村里没事做。他听说村里有一个家庭的女儿C淹死了,她的尸体被放在她家的院子里,这家人计划第二天将其埋葬。但是,B在之前的时候就看上了C,而现在C不幸去世了。一时兴起,B夜里偷偷溜到C的屋子,强奸了C的尸体。但是不想被出来取水的C父抓住。
如果现在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当然应该判B侮辱尸体罪。但是当时,对死者权益的保护还没有达到今天的高度。当时的法官认为,这是一个困难的案例,法律中没有相应的罪名来惩罚B。
当时的村民认为B的行为是“令人发指的罪行”,他必须受到惩罚。法官们讨论了很长时间,但没有结论。最终,案件的承办方心血来潮,认为B的行为是自己不注意卫生,也损害了死者C的卫生。他最终被判“不注意卫生罪”,被判入狱四年。
奇谭三---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
70、80年代(时间不详),在昆明有2个年轻人好赌。甲买了块上海牌手表(和LV包无异),找到乙,决定和乙打赌。甲指着路边的一坨屎,说道“乙,你把这坨屎吃了,我就这块手表送给你!” 乙一听,马上答应,蹲下就把屎吃了下去。 乙站起身来,要求甲把手表给自己。甲没料到乙这次这么爽快,心中大悔,护着手表,坚决不给乙。
乙非常生气,指着路边另外一坨屎,“甲,你把它吃了,手表我就不要了。” 甲强忍着恶心,一股脑吞了下去。后来,因为乙吃的是新拉出来的屎,没事。可怜的是,甲吃的是陈年旧屎有毒,抢救无效死亡了。
乙被扭送到了公安机关,可是怎么定罪呢?
反革命杀人罪?反革命贪婪罪?不对,不对...
最后,乙被定罪为“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刑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