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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整治"蒙眼狂奔" 智駕要消停一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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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智駕平權”浪潮席卷而來。小米汽車在高速公路的事故也引發了行業對於智駕“蒙眼狂奔”的熱議。如今,官方出手了。


4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主要汽車生產企業近60名代表參加會議。

會議強調:“不得進行誇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的產品和戰略發布會中,多家車企頻繁提及“智駕”“高階智駕”“L3級智駕能力”等關鍵詞。在上海車展即將到來之際,伴隨監管收緊,車企的宣傳重點或許也將有所調整。

讓智駕更安全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2024年上半年,中國L2級及以上智能輔助駕駛新車滲透率達55.7%。據預測2025年年底這一數據有望達到65%。今年,隨著L3級自動駕駛政策破冰、車企加速量產布局,消費市場對“解放雙手”的期待越發高漲。然而,智駕在實際落地過程中也遇到了各種問題。

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在《智慧領航,安全護航——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使用須謹慎》一文中,提到近期因駕駛人錯誤使用輔助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並揭示其原因——部分駕駛人對輔助駕駛的認知不到位,誤以為“輔助駕駛=自動駕駛”。文章表示,部分駕駛人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後做出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等危險行為,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圖片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在文章中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若車企通過廣告或宣傳材料虛構、誇大輔助駕駛功能(如將2級輔助駕駛描述為 “自動駕駛”),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虛假宣傳行為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若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後果(如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在近日汽車行業密集的發布會中,車企在展示最新技術、最新產品的同時,也頻頻提及智駕發展存在的問題。“在智能輔助駕駛落地的過程中,存在混淆用戶視聽的傳播,導致用戶對L2、L3的認知不足,帶來駕駛安全風險,會對行業帶來較大風險。”在4月16日的嵐圖L3級智能架構技術發布會後,嵐圖汽車CBO、銷售公司總經理邵明峰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對於乘用企業來說,L3的到來,不僅是責任主體的變化,主機廠應該把技術冗余做到極致。”

“L3相對於L2有了更高的要求。”嵐圖汽車CEO盧放表示,“比如系統的可靠性、持續性,智能駕駛系統運行每10億小時,可能發生的故障不能超過10次,這對於整車系統的安全能力要求非常高,背後就是全鏈路的冗余。”在盧放看來,目前所有的智能駕駛解決方案都是輔助駕駛,即便是所謂的L3級也是輔助自動駕駛,功能只是有限定的脫手脫眼,而責任也是由廠商和駕駛員共同承擔。

“自動駕駛有幾個問題需要特別講清楚:究竟是人負責還是車負責?如果是人負責,這就是一種便利性的功能。”沃爾沃汽車集團全球高級副總裁、沃爾沃汽車亞太區總裁兼CEO袁小林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如果不是100%確保,宣傳時很可能會引起一些誤解,如果不采取謹慎態度,一個生命可能會因為這樣的誤解造成損害,這和我們的價值觀相悖。沃爾沃絕不會混淆便利性功能與主動安全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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